关于取消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型皮试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下午起取消我院头孢菌素类注射剂型皮试
2021 年 4 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试试验指导原则(2021 年版)》的通知,距离该通知发布已过去这么久,如今终于等来了按此指导原则执行的这一天。
主要是因为头孢类药物与青霉素类药物有一定的结构相似性(头孢类药物和青霉素类药物都包含一个共同的结构特征,即β-内酰胺环),因此有几率存在交叉过敏的现象。也就是说,对青霉素过敏的患者,使用头孢类药物也有一定的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尤其是速发型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支气管痉挛等,这些反应可能危及生命。
因此,为了预防这样的一种情况的发生,一些医院和医生规定在使用头孢类药物前要进行皮试,以检测患者是否对头孢类药物过敏。然而我们经过查询有关的资料发现,在现行的《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皮肤试验指导原则》中除去特定情况,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已经无需进行常规皮试。
a.假阳性率极高,假阳性指皮试结果呈阳性,实际上对头孢不过敏。b.存在假阴性的可能。皮试结果是阴性, 但仍然有一定的概率会过敏,因为真正引起过敏反应的很可能是头孢菌素进入人体后分解形成的物质, 而并非头孢菌素药物本身。
3、皮试结果不准确会带来这样一些问题。a.皮试阳性,会造成大量的非头孢菌素过敏患者被误判为过敏,失去使用最佳治疗药物的机会,可能会引起临床治疗失败,住院时间、医疗费用增加。b.皮试阴性,会造成一种虚假的安全感,可能会掉以轻心,疏于用药过程中的严密观察。
头孢皮试是既往为预测使用头孢后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所采取的常规手段,但是其临床预测价值无充分循证医学证据支持,且有研究发现它的灵敏度和阳性预测值均为0。也就是说,就算是头孢皮试阳性,也并不能代表为头孢过敏。当然,部分人头孢皮试阴性,也不代表不会有头孢过敏情况的发生。
速发型过敏反应又称为I型过敏反应,通常在给药后数分钟到1小时之内发生,典型临床表现为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等。而头孢皮试仅为预测使用头孢后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的一种手段,非明确的速发型过敏。
因此,既往仅皮试阳性(除非皮试诱发严重过敏反应),应表述为“既往皮试阳性”,而不应为“过敏”,这是医务人员和患者本人都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过去有明确头孢菌素速发型过敏史的患者,并不代表将来就不能再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了。头孢菌素之间的交叉过敏性可能主要是由于具有相同或相似的C7位的R1侧链。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与过敏药物侧链不同的头孢菌素进行皮试,如果皮试结果为阴性,则仍旧能选择该类药物。
温馨提示一种头孢菌素过敏,并不代表所有的头孢类药物过敏。因此,记录过敏史时,尽量具体到药物品种而非笼统表述为某类药物过敏。
值得注意的是:抢救的首选用药是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物并不是严重过敏反应的抢救首选用药。
糖皮质激素起效慢,对于严重过敏反应急性期无效,仅适用于预防严重过敏反应迟发相反应(少数患者严重过敏反应可为双相,即速发相反应消失 4~8 小时后症状又出现,称为迟发相反应)。
但是,大家对取消头孢皮试这一规定还是存在着种种顾虑,大多数医院为了所谓「安全」理由仍在进行头孢菌素皮试。不知各家医院是否还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进行常规皮试?评论交流,写下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