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4.发出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 2月 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林海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周楷唐、周二华、高祀建、虞国强、吴林海、孙道文、杜聃因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全资子公司四川戈碧迦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第一期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 20,000万元,拟用于购买土地、新建厂房及购置生产线。其中拟购买土地面积约248亩(不超过248亩);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0平方米。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运营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资金之需,公司 2025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按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预计发生关联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9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关联担保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预计由公司关联方虞顺积、虞国强、吴林海、杨景顺、华凯、陈余姐做担保,公司董事、高管及直系亲属等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所作担保系无偿担保行为,不存在收费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暨购置生产线.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公司2025年度预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新增购置4条生产线。同时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审批、办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购置生产线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度暨购置生产线.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含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具体如下: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将依据市场情况择机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金融机构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2)投资额度:公司(含子公司)在投资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未到期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投资额度在投资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3)资产金额来源: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含子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运营,资产金额来源合法合规。
(4)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子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审批,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公司(含子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打理财产的产品认购及到期等情况,合理开展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购买和国债逆回购交易。
(6)对外投资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获取额外的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含子公司)选择的投资品种为保本型或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正常的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市场波动影响,不排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统筹安排现金管理、委托理财及国债逆回购投资,严格按授权品种在授权额度内实施投资行为。公司(含子公司)授权总经理审批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财务部具体实施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财务部需持续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一经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企业(含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对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含子公司)拟购买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资产金额来源于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资金,并以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安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通过适当理财投资,可提升公司(含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增加公司整体收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拟租赁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一点红大道180号面积997.92平方米的仓库及办公场所,并拟与关联方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租赁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浦江经济开发区的仓库及办公场所,面积约997.92平方米,租赁期限12个月,含税租金289,656元,租金按季度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续租晶凯隆仓库及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浦江晶凯隆工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虞顺积;虞顺积、虞国强、吴林海系一致行动人,关联董事虞国强、吴林海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续租关联方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九里工业园区面积 7552.8平方米的(原湖北星云特种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厂房,并拟与关联方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租
赁秭归紫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九里工业园区的(原湖北星云特种玻璃加工有限公司)厂房,面积约7552.8平方米,租赁期限6个月,含税租金453,168元,租金一次性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续租紫昕集团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3月3日下午15: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09)。
1、《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戈碧迦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